雷达币属于虚拟货币,不具备真实货币的价值,风险高,不应投资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020年国家对雷达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看法加强监管,防范虚拟货币衍生风险2020年4月份我国召开的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表示,加强互联网资产管理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非法外汇交易等其他领域新增风险的监测,建立快速研判定性和处置打击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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